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

——河南省漯河市积极探索“阳光三权”治理新模式

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:“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”

河南省漯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,探索推进以“阳光三权”(明权清单化、用权规范化、监权全程化)为核心、以“阳光村务”为重点的“阳光漯河”建设,全面规范权力运行、提高监督实效,走出了一条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“阳光之路”。

 

“阳光漯河”建设由漯河市委牵头开展,包括阳光党务、阳光政务、阳光村务、阳光司法四大板块建设,并专门设立了网上信息公开平台——“阳光漯河网”。通过线上、线下对权力运行的全面规范、全面公开、全面监督,努力构建权责清晰、程序规范、科学高效、公开透明、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体系,实现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”的目标。

那么,“阳光三权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?简单地说,“明权清单化”,就是将法定权力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,消除权力神秘感;“用权规范化”,就是用权行为进行全面规范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;“监权全程化”,就是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下面,我们以“阳光村务”为例,说一说如何通过推进“阳光三权”来实现村一级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”。

 

围绕“明权清单化”,对村级权力事项适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,梳理出10大项32小项村级组织权力清单,线上、线下全面公开,并与时俱进完善提升,进一步形成《村级“小微权力”事项清单》和《村级“小微权力”责任清单》,为干部明确用权的依据,为群众画出监督的靶心。

围绕“用权规范化”,统一绘制《村级“小微权力”事项办理流程图》,全面落实“四议两公开”工作法等村级用权“规矩”,针对村干部用权难点和普遍性问题,出台24项78条规范化要求,杜绝随意用权、任性用权。

围绕“监权全程化”,在全省率先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,首创推出“实施意见+工作规范+指导手册”的规范化建设“政策套餐”,探索形成了临颍县“三色预警”监督机制、舞阳县“村务监督区域工作站”、郾城区“两活动一评定”机制等一批基层监督创新成果,努力打造敢监督、会监督、善监督的村务监督“主力军”。大力推行“三有一码”村级信息公开机制,全面加强村务公开软硬件建设,实现了“村有公开栏、组有明白墙、户有明白卡、扫码督村事”。全市1345个村(社区)共设“阳光村(居)务公开栏”1544个,“明白墙”5986块,发放“明白卡”340多万份,张贴“阳光漯河网”和“码上监督马上办”监督平台二维码1.3万张,每月线上发布村级公开信息7400多条,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村民能够随时对本村事务进行监督。

 

漯河市通过“阳光村务”建设,把知情权亮给群众、议事权交给群众、监督权赋予群众,实现了对村级“小微权力”的监督途径多样化、监督方式便利化、监督力量最大化。基层农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,小到低保申请、盖章用印,大到经济发展、村庄规划,都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决策、办事,小微权力有明细、群众利益有保障,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逐年大幅减少,全市反映农村干部问题信访举报连年大幅下降,最高年降幅达46%。

“阳光村务”建设是“阳光漯河”建设的缩影。随着“阳光三权”要求在全市各个层面、各个领域的全面落实,阳光党务、阳光政务、阳光村务、阳光司法等各板块建设均取得明显成效,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再创新高。各级媒体广泛宣传“阳光漯河”建设,省委、省纪委领导多次来漯实地调研、批示肯定。2021年7月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、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在漯河调研时,充分肯定“阳光村务”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。“阳光漯河”建设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“全省纪检监察亮点工作”,获省级表彰推广示范出彩添彩事项、全市优秀改革成果一等奖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。

 

2022年4月8日,“阳光漯河”建设实施五周年之际,漯河市委市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阳光漯河”建设的意见》,对依法依规、常态长效推进“阳光漯河”建设进行安排部署,为全市各级各层面持续做实做亮“阳光漯河”建设品牌指明奋进方向、提供基本遵循,推动“阳光漯河”建设从阶段性创新转入了常态化发展的新阶段,开启了新时代漯河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。

 

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5月